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丰县永丰街道石岭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丰县永丰街道石岭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丰县永丰街道石岭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广丰县永丰街道石岭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岭山塘

2.2本次招标金额:批复总概算约99.8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67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69  日历天,预计2015 年 2 月 12日开工,2015 年 4 月 22 日完工。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贰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施工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7 日至2015 年 1 月27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点击(上饶市本级)(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其中2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或上传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开标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丰县大塘路房管大楼八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施工单位提供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未按规定递交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ggzy.jiangxi.gov.cn/jxzbw/)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讲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7.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县政府门户网、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街道石岭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余振华

联系电话:139703538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5607937662    0791-88539892

 

2015年1 月 7 日


版权所有: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赣ICP备13001617号-1  技术支持:logo h.png 版权所有: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